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尹方倩 尹鈺宸 潘浩)商鋪被盜、手機不翼而飛……這些民生案件關系到人民群眾實實在在的安全感,洞口公安緊盯群眾深惡痛絕的侵財類違法犯罪活動,持續(xù)強化破案攻堅力度,接連破獲多起盜竊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的安寧。
偷手機,抓!
2月24日,曾女士滿懷感激將錦旗送到高沙派出所,感謝民輔警為自己破案挽損。
2024年12月24日,曾女士報警稱自己在某商店購物時手機被扒竊,經過民輔警細致摸排和縝密分析研判,2025年1月28日辦案民警成功將犯罪嫌疑人錢某抓獲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錢某對其扒竊曾女士手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錢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通過民輔警的積極溝通嫌疑人家屬已賠付受害人手機,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偷金子,抓!
近日,醪田派出所接到線索稱涉嫌入室盜竊的網上在逃人員廖某勇在縣城出現活動軌跡,通過兩天一夜縝密研判,辦案民警最終于2月14日在縣城某出租屋內,將涉嫌入室盜竊的犯罪嫌疑人廖某勇成功抓獲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對其在醪田鎮(zhèn)入室盜竊村民9000元現金及金銀首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勇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偷紅包,抓!
2月13日,鳳凰派出所接到轄區(qū)群眾報警稱,孩子紅包幾天前不見了,內有3500元現金。接警后,辦案民警迅速展開偵查,經縝密分析研判,快速鎖定犯罪嫌疑人胡某鋒,并成功在縣城某民宅內將其抓獲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胡某鋒對其入室盜竊3500元紅包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鋒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偷庫房,抓!
近日,竹篙塘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家中喜宴庫房及賬房被盜。辦案民警迅速展開偵查,在刑偵大隊的大力協助下快速鎖定犯罪嫌疑人鄧某茹,并于2月26日成功將其抓獲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鄧某茹如實供述了其利用紅白喜事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茹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偷檳榔,抓!
2月22日,竹篙塘派出所接到轄區(qū)某商店老板報警稱,其店內被人偷走幾包檳榔。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對案件展開調查。經過連日的摸排走訪、分析研判,最終成功鎖定違法行為人4人。并于2月23日將4名違法行為人抓獲歸案。經詢問,4名違法行為人對其盜竊檳榔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同時還供述了近期先后在高沙鎮(zhèn)、竹市鎮(zhèn)等多家店鋪盜竊檳榔的違法事實。目前,4名違法行為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普法小課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伸手必被抓,無論躲哪去!
廣大居民及商鋪也要加強防范不要給盜賊可乘之機!洞口公安將持續(xù)保持高壓態(tài)勢,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推動平安洞口建設邁向新臺階。
責編:姜紅玉
一審:姜紅玉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